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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統布線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傳輸線路的線芯截面,除滿足技術條件外 ,還應滿足機械強度要求。穿管敷設的銅芯絕緣導線最小截面不應小于1.0mm,線槽內敷設的絕緣導線 , 最小截面不應小于0.75mm,多芯電纜最小截面不應小于0.5mm
2、其傳輸線路應采用穿金屬管,經阻燃處理的硬質塑料管或封閉式線槽保護方式布線。
3、當采用暗敷設時,應敷設在不燃燒體結構內,且保護層厚度不宜小于3cm。
4、當采用明敷時,應采用金屬管或金屬線槽保護,并應在金屬管或金屬線槽上涂防火涂料保護。
5、當采用經阻燃處理的電纜時,可不穿金屬管保護,但應敷設在電纜井或吊頂內有防火保護措施的封閉式線槽內。
6、不同系統、不同電壓等級、不同電流類別的線路,不應穿在同一管內或線槽的同槽孔內。
7、導線在管內或線槽內 ,不應有接頭或扭結,導線的接頭,應在接線盒內焊接或用端子連接。
8、從接線盒,線槽等處引至探測器底盒、控制設備盒、揚聲器箱的線路,均應加金屬軟管保護。
9、敷設在多塵或潮濕場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連接處,均應作密封處理。
10、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導線敷設后,應對每回路導線用500V 的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其對地絕緣電阻不應小于20MΩ 。
二、火災探測器安裝
1、探測器至墻壁,梁邊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m。
2、探測器周圍0.5m內,不應有遮擋物。
3、探測器至空調送風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風口安裝 ;至多孔送風頂棚孔口的水平距離 ,不應小于0.5m。
4、在寬度小于3m的內走道頂棚上設置探測器時,宜居中布置。感溫探測器的安裝間距不超過10m;感煙探測器的安裝間距 ,不超過15m;探測器距端墻的距離 ,不應大于探測器安裝間距一半。
5、探測器宜水平安裝,當必須傾斜安裝時,傾斜角度不應大于45°。
6、探測器的底座應固定牢靠,如有報警確認燈,應面向便于人員觀察的入口方向。
7、探測器的外接導線,應留有不小于15cm 的余量。
8、探測器在即將調試時方可安裝,在安裝前應妥善保管,并應采取防塵、防潮、防腐蝕措施。
三、手動火災警報按鈕的安裝
1、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應安裝在墻上其底邊距地 (樓面高度 1.3~1.5m 處. 且應有明顯標志。從一個防火分區內任何位置到最鄰近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步行距離不應大于30m。
2、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應安裝牢固,不得傾斜。
3、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外接導線應留有不小于10cm 的余量,且在其端部應有明顯標志。
四、火災報警警鈴及門燈安裝
1、警鈴是振動性很強的訊響設備,固定螺栓上要加彈簧墊片。
2、門燈需選用相配套的燈位盒或相應的接線盒,預埋在門上方墻內,且不應凸出墻體裝飾面。
五、手動火災警報按鈕的安裝
1、火災報警控制器在墻上安裝時,其底邊距地 (樓面高度宜為1.3~1.5m。
2、控制器應安裝牢固,不得傾斜,安裝在輕質墻上時,應采取加固措施。
3、控制器主電源引入線,應直接與消防電源連接,嚴禁使用電源插頭。主電源應有明顯標志。
六、火災應急廣播
1、民用建筑內公共場所,每個揚聲器的額定功率不應小于3W,其數量應能保證從一個防火分區內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個揚聲器的距離不大于25m。走道內最后一個揚聲器至走道末端的距離不應大于12.5m。
2、在環境噪聲大于 60dB 的場所所設置的揚聲器,在其播放范圍內最遠點的播放聲壓級應高于背景噪聲15dB。
3、客房設置專用揚聲器時,其功率不宜小于1.0W。
4、火災時應能在消防控制室將火災為疏散層的揚聲器和公共廣播擴音機強制轉入火災應急廣播狀態。
5、應設置火災應急廣播備用擴音機 ,其容量不應小于火災需同時廣播的范圍內火災應急廣播揚聲器最大容量總和的 1.5 倍。酒店所有的消防廣播語言除中文之外必須要有 3 種以上的國際通用語言進行循環播放。
七、消防專用電話
1、消防控制室應設置消防專用電話總機,且宜選擇共電式電話總機或對講通信電話設備。
2、在下列部位應設置消防專用電話分機
3、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酒店消防站等處,應設置可直接報警的外線電話。
八、隱蔽工程驗收及中間驗收
1、通常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部分水平管線,是預埋在砼樓板內。需與結構主體施工密切配合,預埋工作完成后或須由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業主方共同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合格后經三方簽字,才能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2、電氣絕緣檢查。
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調試系統調試應由安裝單位會同有關廠家一起進行
1、應先分別對探測器、火災報警控制器、區域報警控制器、集中報警控制器、火災報警裝置和消防控制設備等逐個進行單機通電檢查。正常后方可進行系統調試。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通電后,對報警控制器進行下列功能檢查。(a 火災報警自檢功能;(b 消音、復位功能;(c 故障報警功能;(d 火災優先功能;(e 報警記憶功能;(f 電源自動轉換和備用電源自動充電功能;(g 備用電源的欠壓和過壓報警功能;
3、對備用電源連續充放電3次后,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能自動轉換。
4、應采用專用檢查儀器對探測器逐個進行試驗,其動作應準確無誤。5、應分別由主電源和備用電源供電,檢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各項控制功能和聯動功能。
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在連續運行120h 無故障后,才能填寫調試報告。